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关于印发《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》的通 知
各管理部(分中心)、机关各科室:
《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》已经市公积金中心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抓好落实。
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1年1月13日
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
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,根据相关要求,制定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。
一、抽查时间
全年安排两次:2021年1至6月、7至12月各抽查一次。
二、抽查范围
全市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点企业的5%。
三、抽查内容
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;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;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、缴存基数执行情况;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。
四、抽查人员
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按照相关职责分工,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,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,随机抽取2名以上的执法检查人员。
2.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和相关要求,采取现场检查、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。
3.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,遵守工作纪律,依法行政、廉洁执法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置,其中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,确保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置到位。